曦 衣

冇 頌。

维爱做凌/山海

*平行世界/非明星au

*感谢希鸢的约稿,小号发发

01.

王心凌第一次见到谭维维的时候,只是从透明玻璃的外面,看得半个背着吉他的侧影,又倔强又孤独,好像一只被拉扯到极致后快要断弦的弓。那个时候对方正在唱歌,山海,来自草东没有派对的专辑《丑奴儿》。从玻璃看过去,明明灭灭的灯光,仿佛她在无数个昨日里遗忘的不真切的旧梦,把谭维维并不惊艳的面孔照得很美丽。间奏的空歇,王心凌隔着一扇门似乎和谭维维四目相对,她不知道的是,自己的神情迷茫而沙哑。王心凌只注意到对方:眼睛是沉默而坚决的黑色,嘴唇被用力抿过又红得像血。这只是某个很普通的夜晚。普通到大街上,所有行人都是似曾相识的繁忙,普通到天空甚至没有一颗星星。可是王心凌忘不了它。忘不了那句似乎是声嘶力竭后哑掉的:于是转身向山里走去。

然后第二天,她鬼使神差地又朝那条街走。这次,王心凌没有在酒吧外面徘徊,而是推门进去。准确地讲,这是两个人第一次相遇,或者说,见面。台上台下,距离近到只相隔几米。

事实上,王心凌遇到谭维维的这个时候,两个人都很困窘很落魄。她本人正深陷于前男友反反复复地纠缠。而谭维维呢,怀揣着一颗歌手梦却不得不碍于生计,在一家酒吧当驻唱歌手,唱民谣也唱摇滚,但更多时候,来来回回也不过都是唱着那么几首无病呻吟的烂俗口水歌。多年以后,她们回忆起这天,总是免不了为这样的奇葩相识而忍不住相视大笑。相识的这个夜晚的确平凡而烂俗,似乎是一出八点档的狗血剧,但回忆却给它镀上了一层金灿灿的玫瑰色光晕,那样子美好、不真实且动人。

事情是这个样子:只是进来听歌的王心凌意外走错位置,被谭维维误认成想要在舞台上唱歌试试的观众。所以她伸手想递给王心凌话筒,却使得本人懵圈搞不清楚什么情况。艰难鸡同鸭讲了半天,终于搞明白这是个误会。哭笑不得之余,谭维维主动对王心凌做自我介绍。又爽朗笑笑,不好意思地问起来:等下一起喝两杯?

王心凌愣了愣,一双漂亮眼睛被昏黄的光线竟晃得朦胧,她自我介绍完眨了一个含糖量很高的wink,然后说好。

这是他们的相识,真正意义的初次见面。

许多年后,她们故地重游,漫无目的地走。不知不觉又路过曾经的酒吧,只不过如今物是人非,酒吧的旧址上重建起住宅楼,竟然连个凭吊的地点都没有。然后谭维维就故意戏弄王心凌,说,“你是不是第一次见面就对我一见钟情。”

王心凌一跺脚,倒是害羞了,也没回答就直接反问,“你是不是也是第一次见面就对我心怀不轨?”并肩走的谭维维挑眉,说是。

“我见你的第一面就开始馋你身子,你信吗?”

“你起开啦。”王心凌说。

王心凌还有一句隐藏在心底,那就是,早在她隔一扇门听到对方声嘶力竭的呐喊时,就隐隐约约意识到,命运需要她开始愚昧的义无反顾。准确地说,那才是一切故事的开始。从山海开始的故事。一切的起源。


02.

谭维维事后回想起在酒吧的全经过,依旧觉得起因啼笑皆非,结尾稀里糊涂。后来发生什么,谈论什么,她已记得不大清晰。就跟浆糊或者上个世纪末老旧的黑白电视机,突然失去信号变成雪花屏。或许是高度酒精依旧麻痹着神经系统,让她的脑袋迟滞、思维混沌,尚且没清醒过来。不然怎么一睁开眼睛,就发现个陌生女孩子正在自己的小公寓里,甚至和她同床共枕,同床异梦呢?

震惊使谭维维一下子尴尬地僵硬在原地,起身也不是,干坐着等也显得不妥当。随着记忆回笼,社死的记忆一下子全部涌了上来。一时兴起,带了个女孩子回家。最要命的是,自己到现在也不过堪堪知晓对方姓名和不知道真假的来历,甚至名讳都不一定为真。恰好此刻王心凌也睁开眼睛。

——四目相对。

呃呃。谭维维感觉一阵心慌,而这心慌里也有几分难以言喻的尴尬,惹得她心脏扑通扑通直跳。就像是遇上了翻江倒海的小哪吒,而自己就是那个被哪吒干掉的巡海夜叉,或者被扒皮抽筋的龙王三太子。王心凌也没有在状态,晨起发现所在位置不太对劲,一开始也呆滞住,然后略带荒唐的记忆全部回笼。什么喝大了以后抱着对面胳膊哭,边哭边破口大骂渣男,还要对方跟着一起骂;说什么自己人生地不熟,为了对方从台湾千里迢迢过来,最后却这个样子;还有勾住对方脖子,醉醺醺说自己无家可归了,你把我带走吧。等等诸如此类的话。

救命。救命。救命。这是什么尴尬的大型社会性死亡的现场。最要命的是,谭维维确实很讲义气。跟个脑干缺失的傻大姐似的。让陪着骂渣男就陪着骂渣男,王心凌讲述过往那会儿自己还没来得及哭,对面就哭得感同身受稀里哗啦,眼眶红红,表情痛苦,那样真情实感,好像和本人亲身经历一样。最后居然还真的把自己带回到她家。紧接着就是此时此刻——睁眼。四目相对。陷入呆滞。怀疑人生中——关于我是谁、我在哪儿、我要到什么地方去。回忆起社死瞬间。最后尴尬到恨不得用脚趾头抠出一座芭比梦想豪宅,或者用神光棒变身光之巨人,把一切都抹除。最后安详离开这个可怕的世界。

一时间,陷入短暂沉默后,王心凌嗫嚅了一下,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工作:快刀斩乱麻,早死早超生。而一旁的谭维维经过漫长的沉痛反思,也终于大彻大悟自己的这个酒很要命,不能再喝下去了,这次捡个漂亮小姐姐,下次呢?再捡个腋毛看起来仿佛是杂草丛生的壮汉?想到这里,谭维维狠狠打了个哆嗦。这画面太美,场景太可怕。想得好,下次不准想了。而捡人回家这件事情上,仅此一次。

“……对不”

“对不起。”

谭维维和王心凌几乎同时开口。

“你先来吧。”

“你先说嘛?”

尴尬地对视一眼,然后两个人又几乎同时开口。

俗话说得好,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前两句话已经把她们两个人为数不多的一点儿勇气给磨灭掉了。接下来无声的尴尬开始更加肆无忌惮地蔓延开。谭维维和王心凌大眼瞪小眼,坐着坐着,忘记是由谁打头阵,竟然不约而同一齐笑了起来。皱着的眉头被打破,冷凝的氛围也在顷刻里破冰。无声的尴尬被消弥。然后王心凌伸手,对谭维维微笑,眉眼弯弯,漂亮的眼睛被太阳光晃得好剔透,亮晶晶的。她说,“咳咳,正式自我介绍一下,我是王心凌,台湾人噢。”

谭维维也跟着笑起来,她的笑不像王心凌那样甜蜜,反而像陕北的一阵风,潇洒且豪爽。她说,“我是谭维维,来自四川。”


03.

自从经历过前几天的尴尬清晨后,谭维维觉得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再让自己破防的了。秘诀只有十个字:只要我不尴尬,就没什么能让我破防。咦,好像有哪里怪怪的?谭维维想了想,似乎也没觉有什么不对劲,干脆就不想了。

被她在酒后捡回家的一只王心凌同学,现在已经正式在谭维维家里住下,两个人从陌生快进到同居日常,也不过短短几天而已。在那个早上,两个人正式自我介绍后,僵局被打破。王心凌和谭维维两个人就随意点了家外卖,开始了边吃边聊。这一聊真别说,就好像火星撞地球,妙脆角进了米奇妙妙屋。她们发觉彼此的三观也好,想法也好,竟出乎意料之外的契合。更让谭维维感动到涕泗横流的是,王心凌的厨艺比她自己糊弄做出来的东西,好得太多了。谁不想家里住着一位贤妻良母呢?

最后谭维维就这样轻率地做出来决定,拍案说要王心凌做自己的合租室友。“啊,好呀。”王心凌没有意见,笑起来像是包装精美的草莓牛奶,看起来甜滋滋,一看就养眼,让人心情好。谁不喜欢看美女呢?那个时候的谭维维偷偷瞄了一眼对方的侧脸,在心底悄悄想。当然,这个原因谭维维也只是沉默地埋在了心脏的最底下,谁也没跟着说。没办法,王心凌这人蛮不讲理呀,恃美行凶,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在谭维维的胸腔里放了一把野火,火势熊熊,烧哇烧,最后居然还似乎燎了原。


04.

同居以后的谭维维还有王心凌很少吵闹,一柔一刚,一山一海,恰好互补。最常出现的画面是两个人坐在客厅,各干各的事情,偶尔视线交汇便默契地相视一笑。

在酒吧,前排位置总有一个是为王心凌留着的。而只要谭维维在,就必定会有王心凌在台下的影子。风雨无阻。有时候,王心凌会想,如今的自己和谭维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。恋人未满,友情以上?亦或者只是单纯的暧昧,却不添加任何非分和过分的行举?她不知道。但却心甘情愿陷进来,在感情的溃疡依旧反反复复让她阵痛,眼泪一滴一滴掉落,像是破碎一地的月光的现在,依旧要义无反顾地踏进这未知的荒原,头也不回地进入芳草萋萋的小径。默契地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。

过去她一直以为,一见钟情往往多出现于烂俗小说或者狗血三八档剧情里。莫名其妙的爱而不得,莫名其妙的一眼万年。莫名其妙做了另外一个人的囚徒,让好好的人变得卑微屈膝。很久以前王心凌看到这些,总是要吐槽,觉得难以理喻。和前男友的矛盾也是大概由于这些:如果以后结婚就要一切以家庭为主,辞职做全职煮妇。当时听到这话的王心凌恶心得想要吐。大清朝都亡国了不知道多少年,男女平等倡导了那么久。怎么还会觉得女孩子就一定要上杆子做牛做马呢?又不是什么家里有皇位要继承。所以她果断分手。全然不顾男人的挽留。可是面对谭维维,王心凌竟然觉得,如果是她,换成是对方的话,自己竟然不忍心拒绝或者下狠话。

其实事后王心凌回想起来,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,好莫名其妙的爱。好无厘头的爱。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事情呢?怎么会莫名其妙因为一个侧影,一首摇滚,一个嗓音,半张面孔——怎么会因为这样简单,简单到荒诞无稽的东西就轻而易举喜欢上一个人呢?没有由来,又那样情深。噼里啪啦在胸口的那里点燃起火焰,然后沸腾起来,膨胀起来,咆哮起来,狂热起来。就仿佛是无能为力抑制的癌细胞,扩散到身体里的每个角落。

好奇怪。好奇怪。王心凌想。

山就在那里,海可以流淌过去吗?她没有答案。


05.

谭维维在酒吧唱过很多歌,可是王心凌唯独爱上了那一首山海。知道这个消息后的谭维维愣了愣,先是有些怅然若失,但又很快变成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,似乎是预备自吹自擂。“那是,也不看看是谁在唱。”她说,“我可是要成为未来著名歌手的人。”

王心凌看着她,眉眼弯弯,附和说一定会的。却是没有打击谭维维。她想起来了,隔着透明玻璃的谭维维,那个时候好像在发光。好耀眼,似乎是金灿灿的太阳。太阳在黑夜里升了起来。那个时候的王心凌是这样子想的。谭维维其实是没有想到王心凌会这么配合,小声嘀咕了句:这未免也太犯规了吧,声音又低又小。王心凌眨巴眨巴眼睛,一脸懵逼和无辜,然后问,“你在说什么啦,我没听清楚。”

谭维维象征性干咳了两声,支支吾吾了一下又很快坦然,说,没什么。这话听起来似乎很平静。脸不红,心不跳。可倘若从侧边看,就能发现谭维维发红的耳垂和小动作不断的手指。王心凌也莫名感觉到现在的气氛似乎不太对劲,有点藕断丝连的奇怪感觉。可谭维维转移话题及时,也没来得及发现什么。只是听到对面人笑着问,“你为什么会喜欢山海呢?”

欸?为什么会喜欢山海啊——王心凌想,为什么自己会喜欢山海呢——事实上,她也不确信。只是在谭维维的歇斯底里的嗓音里感受到了一种沉默的共鸣,一种无可奈何的回避。然后,她被冥冥之中的某种似曾相识的情绪感染,某一刹那,就像是在照镜,镜面倒映出来两个天差地别却又格外相似的魂灵,同样寂寞和不服输,同样要被生活这个操蛋的狗屎东西所刺痛,被这柄尖锐的匕首给刺伤,给撞到头破血流。甚至还要让血液一滴一滴,像是番石榴籽一般掉落,滚落在地。然后汇聚成一条苦难的河。她们的故事就在这河水里流淌着,并肩唱着哀愁的歌。这是一切故事的最开始,然后王心凌便对谭维维一见钟情。

可面对谭维维的问题,王心凌却感觉手足无措,感觉怎样说都显得奇怪还煽情。但是按照目前她们两个人的关系看,这个答案显得太亲昵太唐突。最后她很元气满满地笑起来,却只说自己觉得旋律很有趣,歌词也很有趣。

谭维维说,是吗,我也觉得是这个样子。

然后话题就被转移到了其他地方。只是,只是,谭维维不怀希望地想,山走去找海的时候,海会回答山的声音吗?


06.

草东没有派对的巡演,恰好有一站就在她们的城市。谭维维问王心凌,要一起去看吗?她买了门票。可是这句话刚说出口,谭维维就觉得很不妥当,想要找补,又似乎没太必要,会显得自己奇奇怪怪。纠结了半天,谭维维还是决定就此打住,只是暗暗地用牙齿轻轻咬舌,并没有继续说下去。

“好呀。”王心凌说。没有拒绝,只是笑语吟吟地看着谭维维,依旧是一幅很信赖的模样。然后她略带好奇地问谭维维,“那你怎么突然想到去看这个样?”当然是由于你喜欢草东的山海啊,带你去追live现场。可是这话她没有说。说出口就会变了味道。最后在舌尖上辗转滚动了好几圈,才出了口,变成了,“一起去看山海的现场。”

王心凌愣了愣,然后突然迸发出来极其灿烂的微笑,很快乐,似乎是已经获得自己梦寐以求宝藏的小羊,然后乖乖巧巧地应答着,“噢耶,一切听从谭长官的安排!”她说。

“那你就不怕,我把你卖了以后,你还要替我数钱?”谭维维似乎很随意地调侃,说话是刻意压抑住的,听起来很无心很平淡。

“可是你怎么会卖掉我呢?哈哈哈哈你可骗不了我啦,无论如何你都做出不来这种事情呀。”王心凌说。“但是你真的做了打死你噢,我可是很厉害的。”说罢,还自认为很凶地呲牙咧嘴,看起来很信赖谭维维的模样。就像是幼兽,自以为很可怖,实际上爪子都没长出来,说话的腔调还带着一股子奶味。

谭维维伸手,揉了揉对方的脑袋,也没说什么,下一秒却突然坏笑着开始破坏王心凌今天的发型。王心凌见势不妙,就躲,边躲边哈哈哈笑。“略略略,抓不着抓不着。”然后摸了摸自己有点凌乱的碎发,很是悲愤,大喊可恶。这时候谭维维笑着对她说,“你看,我这不就成功欺负到你了吗!所以,长点心眼吧。”

王心凌这才知道对方是想要回复自己的上一句话,于是也就不吱声。唯独心里在小声恶狠狠说着,因为是谭维维。也仅仅只对谭维维一人这样而已。她在心里破口大骂,谭维维是世界上最蠢最蠢的不解风情的大笨蛋。


 07.

离草东没有派对的巡演只差三天的时间,不知道为什么,原本没有什么感觉的谭维维和王心凌变得越来越紧张。或许是能够亲自见到喜欢乐队的快乐,一种来自即将追星的满足感和幸福。其实仔细算下来,两个人真正意义上认识的时间,也才堪堪一个月多一点。但不知道为什么,关系却格外好。这天,谭维维神神秘秘对王心凌发出邀请,晚上要一起去海边散步吗?她说。王心凌也没多想,直接同意了。

夜晚的海和白天比起来,别有一番风韵在。一轮晃晃悠悠的瓦蓝色月亮弯弯地挂在树梢,把海面照得波光粼粼且银光闪闪。然后谭维维鼓起勇气,牵住了王心凌的手。一双柔软的,白皙的手。王心凌呢?黑色的主色调把她羞涩的神情给变得模糊起来,只是面上依旧是强撑的故作不在意。然后她猝不及防听到谭维维说:“王心凌,我喜欢你,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。”山对海说,我来找你了。

王心凌说好。不假思索。她幻想这句话幻想了太久。海流淌向山,她看到山就在这里,静静地矗立,没有别离。但是谭维维有点犯傻,王心凌答应得太快,让她甚至没能反应过来。所以这意味着,“你一直在馋我身子?”她不可置信地问。“对不起啦谭女侠,我图谋不轨。”王心凌却快乐极了,眼睛很亮,仿佛有光,似乎有什么幸福的东西咕嘟咕嘟冒着泡。谭维维叹气,没办法,自己已经一头栽倒在王心凌的温柔乡里了,还能怎么样呢,当然是选择原谅她啦。

夜晚,她们第一次牵手回家。


08.

草东的现场,人声鼎沸。

谭维维和王心凌并没有在前排,只是在后面看着pogo和跳水、开火车的人群。那样子狂热的现场,那样子燥热的舞台。巫堵在台上唱,一众乐迷就在下面合:“杀了它,顺便杀了我,拜托你了。”空气都似乎是粘稠的,充满了躁动的吉他和鼓的声音。贝斯铺垫着层次,一切看起来都格外迷幻,那样子恍惚。搁在之前,王心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,甚至喜欢上摇滚乐,亲自来到乐队的现场。

巫堵从情歌,唱到大风吹、烂泥、鬼等等,最后唱到山海。乐队的编曲和独自演绎它的谭维维有所不同的是,层次更加丰满,情感处理得更加到位,是和谭维维吉他那种完全不同的处理方式。这首耳熟能详的歌,很多人在底下唱,里面有少年的声音,青年的声音,谭维维的声音,甚至王心凌的,全部声音混杂在一起,形成潮汐一样繁杂的波浪。

她想到了那会儿在酒吧里驻唱的谭维维,抱着吉他唱歌的时候也同样是在闪闪发光。音乐究竟是怎样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呀。王心凌想。然后一个小小的种子被埋藏下。

如果可以的话,她也想要在舞台上万丈光芒。那时候一定要和谭维维一起,一起唱一首山海。她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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